一直以来,各级食药部门都在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抽检监测,也定期发布抽检结果。对于那些不合格产品,除通报告知消费者之外,监管部门还会采取哪些核查处置的措施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司长李奇剑对此进行了介绍。
1.产品控制到位,不合格食品地方的监管部门要第一时间告诉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封存、下架以及召回等措施来控制产品。
2.食品生产者所在地的食品监管部门也要监督督促生产企业,第一时间召回产品,同时要采取无害化处理和销毁等措施。
3.源头追溯、原因分析到位。对于出现问题的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去检查回顾。
4.行政处罚到位。
5.整改落实到位。不能单靠行政处罚就一罚了之,要督促企业持续地去整改。如果企业不能够确保生产的产品持续合规合标,就不能恢复生产。
6.出现了不合格产品,国家食药监总局或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公告以后,要在一周内公布风险防范措施,要在三个月内公布核查处置结果。